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公告
教学厅〔202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中央军委练习管理部职业教育局,各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
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要全方位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规范改革的推行建议》(国发〔2025〕35号)和《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进步“十三五”规划》(教研〔2025〕1号)需要,以提升水平为核心,进一步深化博士研究生招生规范改革,推进健全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激起博士研究生教育活力,全方位加大拔尖革新人才选拔。现或有关需要公告如下:
1、坚持立德树人,加大思想品德考核
招生单位要把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作为博士研究生招生考核的要紧内容和录取的要紧依据。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内容应包含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要重视考查考生的科学精神、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诚信等方面的状况。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推进健全“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
要强化申请材料审核。招生单位应依据国家招生政策、本单位办学特点、培养目的和学科特征等,拟定并公布本单位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术性申请条件和需要、申请材料审核方法和程序、通过标准和申诉机制等。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招生单位应组织本单位有关学术组织和导师组根据有关方法和程序认真审核,给出审核建议或成绩。审核结果要公开公示并准时公告申请人。
要充分发挥初试(笔试)和复试考核的优势和特征。坚持能力、素质与常识考核并重,着力加大对专业素养、学业水平、科研能力、革新潜质和综合素质的综合评价和全方位考查。规范发挥导师在选拔录取中有哪些用途,加大导师遴选和培训,提升导师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
招生单位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要集体研究科学确定录取方法,包含材料申请审核、初试、复试三个环节的网站权重比率和具体需要等,提前在本单位网站向社会公布并严格规范实行。未按需要提前公布的招生录取规定一律无效。
3、打造完善人才选拔水平保障体系
招生单位要进一步健全中期考核和分流退出机制,打造健全覆盖人才选拔培养全过程的水平保障体系。加大研究生课程学习、中期考核、资格考试、论文开题、答辩等环节的过程管理和考核,畅通博士研究生向硕士层次的分流途径,加强分流退出力度。招生单位要探索打造并健全相应的招生计划动态调整机制,推进招生计划向选拔培养水平高的院系、专业、导师流动,充分调动培养院系和导师在招生培养过程中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全方位提升博士研究生培养水平。
4、强化招生监督管理
招生单位应不断健全覆盖博士研究生招生全过程的监督管理体系。要深入落实招生信息公开,在本单位网站主动公开复试录取方法、招生人数、复试考生名单、成绩等信息。拟录起名字单要统一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不能录取,切实保障考生合法权益,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加大对当地区博士研究生招生单位招生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对在考试招生中违纪违规的,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置暂行方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追究有关职员责任。
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有关具体需要仍按《2025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方法》实行。
教育部办公厅
2025年4月5日